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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化学污染

光化学烟雾中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是臭氧、甲醛、丙烯醛、过氧乙酰硝酸酯等,这些都是对健康十分有害的物质。这些污染物可从城市污染区扩散到百千米以外,甚至可以扩散到几百千米以外,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大范围的污染和危害。


光化学烟雾使人和动物受到的主要伤害是眼睛和黏膜受刺激、头痛、呼吸障碍、慢性呼吸道疾病恶化、儿童肺功能异常等。长期吸入污染物会引起咳嗽和气喘,污染物浓度达50 x 10-6时,人甚至有死亡危险。
光化学烟雾也将影响植物生长,这与臭氧对植物的伤害类似,只是更为严重。
光化学烟雾还会促成酸雨(pH<5.6的雨雪被称为酸雨雪,正常雨雪的pH一般为6~7.6)的形成。酸雨会污染土壤、损伤农作物、造成橡胶制品老化、脆裂,使染料褪色,建筑物和机械受腐蚀,并损害油漆涂料、纺织纤维和塑料制品等。


光化学烟雾还会降低大气的能见度,这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的光化学烟雾气溶胶所引起的。这种气溶胶颗粒大小一般多在0.3~1.0μm范围内。这样大小的颗粒不易因重力作用而沉降,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长距离迁移。它们又能散射太阳光,从而明显地降低了大气的能见度。这将妨害汽车与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导致交通事故增多。


现已确知,汽车尾气以及石油和煤燃烧的废气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污染源。工厂、汽车等污染源不断地向大气中排放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等一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的排放和强阳光照射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污染源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光化学烟雾一般发生在大气相对湿度较低、少风、气温24~320C的晴朗天气的污染地区。污染高峰出现在下午2时前后,且会经历白天生成、傍晚消失的循环往复过程,直至污染源消失。